癌症治疗费用,医保能报销多少?|欧美第一黄网免费网站
目前,临床针对癌症的治疗主要有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方式。手术是直接切除实体肿瘤及周边可能累及的组织,多数时候还会清扫周边的淋巴结。放疗是利用高能量电离辐射对肿瘤靶区进行照射,通过损伤DNA从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或坏死。化疗是应用细胞毒性药物,通过干扰DNA复制等关键生物学过程,杀伤快速增殖的癌细胞。靶向治疗是基于肿瘤特定分子标志物选择性使用相应抑制剂或单克隆抗体,阻断癌细胞生长、增殖或存活所依赖的信号通路,一般具有相对较高的治疗选择性和较低的全身毒性。免疫治疗是通过解除肿瘤对机体免疫系统的抑制,恢复或增强T细胞等免疫效应细胞对肿瘤抗原的识别与杀伤能力,从而发挥抗肿瘤作用。
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持续加大对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力度,每年定期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将大量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前,国家医保药品总数量已达到3159种,涵盖绝大多数临床所需药品,特别是对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现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既有化疗用药、也有靶向治疗用药、还有免疫治疗用药,共230余种抗癌药品,覆盖肺癌、乳腺癌、胃癌等20余种常见癌症,大幅减轻患者用药的费用负担。除了直接治疗癌症的药品,其他必要的辅助药物医保目录也都有覆盖。比如肿瘤化疗药常会带来呕吐、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等副作用,相应的强效止吐药、长效升白针等药物也都在医保目录内。
此外,一些小伙伴对于基本医保可能还有一些误区:
误区一:医保能报销的药品仅占2%?
有人称“药监局批准的药品超过15万个,但医保目录只纳入了3159种。医保目录药品仅占2%”。这种说法把基于不同统计口径的数据不加转换、粗暴比较,刻意压低目录内药品数量占比,是明显错误的。
目前,统计药品数量有多种方法:其中之一是按照药品活性成分统计,统计的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的药品数量。这种统计规则的核心逻辑是:一种药,无论给药途径、剂型如何,无论有多少个厂家生产,只要活性成分相同,就视为同一种药。以“阿莫西林”为例,无论市场上有多少个厂家生产,无论是胶囊、颗粒、注射剂,在医保目录中均认定为1种药品。国家医保目录即按照这种统计方式,目前共有3159种药品。另一种是按照药品批准文号统计,统计的是药监部门批准颁发的、每一个具体药品上市许可的“批准文号”数量。这种统计规则的核心逻辑是:同一种药,不同厂家生产、不同剂型、不同规格都会有不同的批准文号,会被认定为多个药品。仍以“阿莫西林”为例,阿莫西林有多种剂型(仅口服剂型就包括胶囊、片剂、颗粒、口服混悬液等),其中胶囊这一种剂型就又分为不同规格,不同规格、不同厂家生产的药品,就会取得不同的生产批文,如A厂生产规格0.25g的药品,取得了批准文号甲;A厂又生产了规格0.5g的药品,取得了批准文号乙(同一厂家,规格不同,文号不同);B厂生产了规格0.25g的药品,取得了批准文号丙(不同厂家,规格相同,文号不同);C厂生产了规格0.25g的药品,取得批准文号丁(不同厂家,规格相同,文号不同),这就意味医保目录内同1种“阿莫西林”,按照批准文号统计,仅胶囊这一种剂型至少会有4个药品。按照这种统计方式,截至2024年底,我国境内生产药品批准文号共有超过15万件,其中有销售记录的药品有11万余件。
如果对医保目录内3159种药品的批准文号进行换算统计,则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批准文号超过7万件,大约相当于全国市场有销售记录药品的63%。
误区二:进口药医保不报销?
看病时碰到进口药,不少人都会犯嘀咕:这些药医保到底报不报销?答案是 “医保报销不区分生产厂家,只要在医保目录内就能报”。
我国医保目录实行药品通用名管理。例如,“贝伐珠单抗”是一种治疗癌症的药品,“贝伐珠单抗”是药品通用名,有不止一家企业生产。我国齐鲁制药生产的“贝伐珠单抗”(商品名为“安可达”),以及总部位于瑞士的罗氏制药公司生产的“贝伐珠单抗”(商品名为“安维汀”),医保都能报销。又如,治疗2型糖尿病的二甲双胍,美国施贵宝公司和我国华北制药等企业均生产销售,医保都能报销。
误区三:医保只报销便宜的老药?
有人称“医保只报销便宜的老药,新上市的药品医保不能报销”,这是错误的。
国家医保局通过每年的医保目录谈判,将许多新药、好药、救命药及时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很多抗癌新药获批不到1年就被纳入目录范围。比如近几年国际上热门的免疫治疗(PD-1)类药物,医保目录中已经有6款,纳入医保后患者的负担大幅减轻。还有在“头对头比较中”胜过知名“K药”的国产新药“依沃西单抗”,2024年5月获批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目录。
真实案例:部分癌症患者在浙江省某三甲医院接受治疗的费用情况
案例一
2025年2月,一名63岁的肝癌患者,在浙江某医院接受手术和手术前后治疗,费用总额56954.5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46665.57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39844.32元,整体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费用总额)69.96%,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符合政策范围金额)85.38%。
案例二
2025年1月至9月,一名53岁的乳腺癌患者,在浙江某医院接受化疗,在院治疗12次,主要用药为卡培他滨、吉西他滨等,费用总额39277.84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27338.42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23008.19元,整体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费用总额)58.58%,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符合政策范围金额)84.16%。
案例三
2025年3月至9月,一名74岁的结直肠癌患者,在浙江某医院接受靶向治疗,在院治疗14次,主要用药为贝伐珠单抗等,费用总额114800.67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94131.82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64480.52元,整体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费用总额)56.17%,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符合政策范围金额)68.50%。
案例四
2025年1月至8月,一名77岁的胃癌患者,在浙江某医院接受免疫治疗,在院治疗10次,主要用药为信迪利单抗等,费用总额42022.99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33618.45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21840.55元,整体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费用总额)51.97%,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符合政策范围金额)64.97%。
案例五
2025年2月至6月,一名51岁的脑恶性肿瘤患者,在浙江某医院接受手术、靶向、化疗等治疗,费用总额133235.3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121065.89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88818.96元,整体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费用总额)66.66%,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符合政策范围金额)73.36%。此外,大病保险报销20156.24元,医疗救助补助9672.56元,叠加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补助后整体报销比例为89.05%(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费用总额)。
案例六
2025年8月至9月,一名59岁的脑恶性肿瘤患者,在浙江某医院接受放疗和化疗联合治疗,费用总额54378.25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40066.44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34445.83元,整体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费用总额)63.34%,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符合政策范围金额)85.97%。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2018nianziranziyuanbuchenglihou,zhongziranrenziranziyuanbudangzuchengyuan,zhongguodizhitiaozhajujuchang、dangzushuji。zhizhi2022nian9yuexieren。jinnian1yue2ri,ji2024nianshougegongzuori,qiguanxuanbeizha。2(2)01(1)8(8)年(nian)自(zi)然(ran)资(zi)源(yuan)部(bu)成(cheng)立(li)后(hou),(,)钟(zhong)自(zi)然(ran)任(ren)自(zi)然(ran)资(zi)源(yuan)部(bu)党(dang)组(zu)成(cheng)员(yuan),(,)中(zhong)国(guo)地(di)质(zhi)调(tiao)查(zha)局(ju)局(ju)长(chang)、(、)党(dang)组(zu)书(shu)记(ji)。(。)直(zhi)至(zhi)2(2)02(2)2(2)年(nian)9(9)月(yue)卸(xie)任(ren)。(。)今(jin)年(nian)1(1)月(yue)2(2)日(ri),(,)即(ji)2(2)02(2)4(4)年(nian)首(shou)个(ge)工(gong)作(zuo)日(ri),(,)其(qi)官(guan)宣(xuan)被(bei)查(z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