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昭昭!两段历史影像再现新中国对日本战犯的改造与审判|黑人狂躁刘玥xxⅹxx

  在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正义昭昭 大道同行——战后审判与世界和平主题展览》中,展示了两段珍贵的历史影像,分别反映了新中国对日本战犯的改造和审判。

  让我们走进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全方位感受中国人民在14年抗日战争时期,为民族独立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历史画卷和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

  讲述人:孔祥俊

  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馆长

  这两段历史影像是从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通过细致遴选征集到的,也是首次以展览形式对外公开。

  其中,关于日本战犯改造的历史影像再现了抚顺和太原战犯管理所对一千多名日本战犯所做的思想教育,给予的人道主义待遇;组织战犯走访中国的各个城市,让他们了解新中国的建设成果;重走当年的犯罪地,从而将时事政策教育与认罪服法教育相结合,让战犯对其法西斯军国主义立场有了深刻的反省。

  为捍卫民族尊严,清算日本法西斯侵略罪行,惩办战争罪犯、伸张人间正义,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56年4月25日通过的《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分别在沈阳和太原开庭,对45名在押日本战犯进行公开审判。这次审判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和人民在自己的国土上,第一次在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干扰下独立开展的正义审判,真切体现中国人民的意志与愿望。

  关于新中国审判的历史影像特别选取了当年法庭录制的原声资料,特别是日本战犯在法庭上的陈述,再现了他们对罪行的供述和认罪立场,也记录了受审日本战犯全部认罪服法的真实历史,创造了国际战犯审判史上的奇迹。

  这次审判,是对日本侵略罪行的清算,是对和平与正义的捍卫,为证明日本侵华提供不可磨灭的法理证据;确立了中国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上的重要地位,彰显了中华民族在国际舞台上的强大与自信。

你我共筑 红色征途

百年宏图 在此启航

讲述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

有关抗战的故事

重温红色伟业

发扬红色传统

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dangnianlinayidushouwo13geguoneiwaizhimingpinpaidaiyan,erzhengqinwenzaiaoyunduoguanzhiqianyiyou10gedaiyanpinpai。”jiningrenwei,wangqiumuqianzaizhongguodereduyijinfeixibi,linashidaiyidiandingdezhongguowangqiujingjideredu,zaizhengqinwenduoguanhouhuibeizhujianyinbao。jininghaibiaoshi,wangqiuzuoweiquanqiudingjidezhiyetiyuheshangyetiyuxiangmu,zhengzhubushifangjudadechanyejingjikongjian。“(“)当(dang)年(nian)李(li)娜(na)一(yi)度(du)手(shou)握(wo)1(1)3(3)个(ge)国(guo)内(nei)外(wai)知(zhi)名(ming)品(pin)牌(pai)代(dai)言(yan),(,)而(er)郑(zheng)钦(qin)文(wen)在(zai)奥(ao)运(yun)夺(duo)冠(guan)之(zhi)前(qian)已(yi)有(you)1(1)0个(ge)代(dai)言(yan)品(pin)牌(pai)。(。)”(”)纪(ji)宁(ning)认(ren)为(wei),(,)网(wang)球(qiu)目(mu)前(qian)在(zai)中(zhong)国(guo)的(de)热(re)度(du)已(yi)今(jin)非(fei)昔(xi)比(bi),(,)李(li)娜(na)时(shi)代(dai)已(yi)奠(dian)定(ding)的(de)中(zhong)国(guo)网(wang)球(qiu)经(jing)济(ji)的(de)热(re)度(du),(,)在(zai)郑(zheng)钦(qin)文(wen)夺(duo)冠(guan)后(hou)会(hui)被(bei)逐(zhu)渐(jian)引(yin)爆(bao)。(。)纪(ji)宁(ning)还(hai)表(biao)示(shi),(,)网(wang)球(qiu)作(zuo)为(wei)全(quan)球(qiu)顶(ding)级(ji)的(de)职(zhi)业(ye)体(ti)育(yu)和(he)商(shang)业(ye)体(ti)育(yu)项(xiang)目(mu),(,)正(zheng)逐(zhu)步(bu)释(shi)放(fang)巨(ju)大(da)的(de)产(chan)业(ye)经(jing)济(ji)空(kong)间(jian)。(。)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