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chinese熟女老女人和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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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推动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县中振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行动计划》明确五大任务:一要扩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扩大公办学位供给;二要提质量,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推进“五育”融合发展,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机制;三要强保障,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省、市两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县中的投入支持力度,优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按标准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四要优生态,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严格规范县中办学行为,深化评价改革,整治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禁止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五要促融通,推动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持续优化职普结构,推进职普协调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八大行动:一是教育资源扩容行动,建立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现有普通高中挖潜扩容,新建一批普通高中;二是办学条件改善行动,完善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重点补齐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短板;三是课程教学提质行动,严格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强化学校选修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加强研究性学习和跨学科教学,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建立省市教研员联系县中机制;四是教师队伍提升行动,及时补充县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鼓励城区高中优秀教师到县中支教,“优师计划”等项目向县中倾斜,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在职称评聘、待遇保障方面给予县中教师更大支持,选优配强县中书记、校长;五是教育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县中建设智慧教室,用好国家、省级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和功能,鼓励城市高中向县中开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升县中教师数字素养;六是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市级在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育评价、规范办学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七是办学规范化行动,以省为单位明确高中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寒暑假时间,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严禁省属、省会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八是对口帮扶行动,实施新一轮教育部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深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将县中托管帮扶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整体规划,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向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倾斜。

  《行动计划》强调,要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抓、县级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各自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对县中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教育督导,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校标准化建设、课程实施、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规范办学等情况作为评价重点。

  《行动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

  县域普通高中(包括县、县级市、旗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是完善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的关键着力点,在教育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人口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使命。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推动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县中振兴,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改革,协同推进规模发展与内涵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探索有效路径。适应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更好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转变育人方式、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显著扩大农村地区学生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适应学龄人口持续增长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中布局更加合理,为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提供充足学位;教师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更好适应人工智能对育人方式变革的影响,注重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唯分数、唯升学”的应试教育倾向得到有效扭转;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基础教育协调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市域内普通高中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有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扩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趋势,统筹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县域、存量和增量,加强分类指导,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做好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县中,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二)提质量。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将素质教育具体化、项目化,推进“五育”融合发展,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机制,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教育数字化赋能,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三)强保障。健全经费投入机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加大省、市两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县中的投入支持力度,优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按标准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适时调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

  (四)优生态。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严格规范县中办学行为。深化评价改革,注重综合评价和增值评价,引导办好每一所县中。整治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防止县中优秀生源流失。深化用人机制改革,加大引才育才力度,禁止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

  (五)促融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和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推动区域内高中特色多样发展。以市域为单位,持续优化职普结构,推进职普协调发展,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渠道。

  三、重点举措

  (一)教育资源扩容行动

  1.建立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开展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结合人口流动等因素,综合研判、精准预测省、市、县学龄人口和学位缺口,科学制定县中布局建设规划,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明确每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

  2.推动现有普通高中挖潜扩容。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优化学校空间结构,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开辟学生活动场地,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新建项目优先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确保新增学位供给。

  3.优化重组现有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闲置资源举办普通高中。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闲置社会用房,为学校补充校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管理服务。

  4.新建一批普通高中。以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为重点,新建一批县中。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及教育教学设施标准,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既满足渡峰学位需要,又防止过峰后闲置浪费。新建学校选址要充分考虑抗震和防灾需要,确保建设安全。

  (二)办学条件改善行动

  5.优化学校建设标准。完善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各省份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本地区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校园房屋建筑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6.补齐办学短板。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课程实施有关要求,重点补齐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短板。升级教学仪器设备,加强学科教室、实验设备、体育器械、照明灯具等教学条件配备。

  (三)课程教学提质行动

  7.优化课程实施。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实施规划,合理安排三年课程,开齐开足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加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强化学校选修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展校园体育、科技、艺术、阅读、演讲等社团活动。

  8.深化教学改革。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完善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强化学生核心素养系统培养。落实研究性学习和跨学科教学要求,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与生活关联的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强化学科实践,开好理化生等实验课。

  9.强化教研指导。省、市两级教研机构要坚持工作重心下沉,加强对县中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课程教材实施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省市教研员联系县中机制,开展面向县中的送教助研活动。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

  (四)教师队伍提升行动

  10.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将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乡村人才振兴规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按规定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工作。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师编制、岗位资源统筹使用、动态调配的管理机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加强教职工编制和师资配备,及时补充县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加强县中岗位设置管理,依法依规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县中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教师。探索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鼓励城区高中优秀教师到县中支教。加强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

  11.加强师资培养培训。“优师计划”等项目向县中倾斜。深入实施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统筹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和经验优势,提升受援学校教学水平。建立名师工作室、课程基地等,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打造县域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将县中教师作为在职提升学历层次的重点。组织国家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省、市、县分级开展县中各学科骨干教师、新任教师专项培训,建立梯次发展的教师成长体系。

  12.优化教师待遇保障。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工资待遇政策,激励县中教师安心从教、长期执教。坚持租售并举,创新和拓展教师住房保障形式,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级各类教育评优评先项目适当向县中学校和教师倾斜。支持县中在薪酬管理、考核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在职称评聘、待遇保障方面给予县中教师更大支持。

  13.提升书记、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书记、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书记、校长选任程序,选优配强县中书记、校长。落实新任校长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要求。组织县中书记、校长到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改革深入、办学水平较高的城市学校跟岗学习、挂职锻炼、研学考察。

  (五)教育数字化赋能行动

  14.加快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县中校园网升级,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宽带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支持县中建设智慧教室,提升数字化教学装备水平,构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15.提高数字化教学应用能力。提升县中教师数字素养,积极探索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方法。支持用好国家、省级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和功能。鼓励城市高中向县中开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帮助县中高质量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发本土化特色化数字教育资源。深入实施“同上一堂好课”,倾斜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

  16.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提高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中的应用效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探索开展教师和人工智能协同的“双师课堂”试点,开展人机协同学习、项目化探究学习、个性化自适应学习等应用。

  (六)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

  17.探索市县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在普通高中以县级为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市级在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育评价、规范办学等方面的统筹力度,着力补短板、兜底线、促公平。

  18.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加强培养方式、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考试评价、学籍管理、资源共享等方面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注重文化基础、强化职业技能、支持多样选择的育人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教育。

  19.推进评价和招生改革。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鼓励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中考改革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

  (七)办学规范化行动

  20.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以省为单位明确高中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寒暑假时间。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午休、晚间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寄宿制县中结合学生实际,统筹安排好学生起床就寝、早操早读、晚自习和课外活动,防止超长时间学习和挤占正常休息时间。省、市建立监测制度,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

  2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省属、省会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合理确定县中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空挂学籍、跨区域抢挖生源。

  (八)对口帮扶行动

  22.开展国家示范帮扶。实施新一轮教育部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深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开展教学名师西部行行动,加大对中西部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县中的帮扶力度。

  23.扩大省内省际帮扶。以省份为单位完善帮扶工作成效评估和激励措施,组织区域内高校和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薄弱县中。将县中托管帮扶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整体规划,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组织东部高校和普通高中帮扶西部地区薄弱县中。

  24.实施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优化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县中纳入实施范围,加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倾斜力度。

  四、组织保障

  各地要将县中振兴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重大事项及时向省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抓、县级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市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各地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考核下一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各项发展任务和改革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好生均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优化县中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要把县中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校标准化建设、课程实施、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规范办学等情况作为评价重点。国家加强学龄人口变化、资源配置、工作进展、教育质量等方面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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