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公布6起侮辱英烈案:多人被罚 一人获刑九个月|亚洲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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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88年前的7月7日,七七事变爆发,揭开了全民族抗战的序幕。无数英雄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捍卫国家尊严,他们的精神是民族的脊梁。

  然而,却有个别不法分子漠视历史,侮辱英烈,挑战法律底线。今年以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查处6起侮辱英烈案件,现以案释法。

  案例一

  网民王某玉为博取大众眼球、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多次发布侮辱、诽谤贬低英雄先烈的不当内容,发布后迅速、广泛传播,浏览次数共计达1万余次,严重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王某玉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二

  网民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侮辱在抗战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不当言论,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内容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后,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网民黄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扰乱人们的正确认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网民赵某鹏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罔顾历史事实,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内容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鹏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网民雷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公然歪曲和严重贬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牺牲与历史功绩,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引发公众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雷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网民李某剑在某网络平台公然辱骂革命先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亵渎国家和民族情感,引发公众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剑作出行政处罚。

  透过以上典型案件敲响法律警钟: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诋毁英烈的言行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切莫触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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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