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旅游强迫购物画出“法律标准像”|欧美又粗又大XXXXBBBB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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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2025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了隐瞒购物行程、负团费接待、导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媒体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已先后三批共通报48起典型案例,涉及强迫购买自费项目、胁迫购物等多类情形。

  强迫购物是旅游市场的顽疾,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游客权益,备受社会诟病。多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治理这一问题,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强迫购物问题依然屡禁不绝。这背后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不少旅行社、导游已经形成了“以零团费或白菜价引流+强迫购物获取购物回扣或佣金”的畸形旅游服务模式,在利益的驱使下难以自拔;二是强迫购物乱象已经出现了反监管异变,从之前简单粗暴的“硬强迫”逐渐变成了“软强迫”——比如,长时间安排游客待在购物店、不安排其他活动、导游进行“情感绑架”或对不消费的游客冷嘲热讽等。对于“软强迫”,存在取证难、定性难、处罚难等问题,这也助长一些旅行社和导游的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要遏制强迫购物行为,需要加大对零团费或超低团费模式的打击力度,并对参与产业链条的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以及关联的商家进行全面惩戒。对此,要强化跨地区、跨部门的执法协作,通过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等方式鼓励督促旅游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推出更多优质旅游产品,用高质量的服务吸引游客、参与公平竞争。

  从完善监管技术和监管措施的角度看,有必要给旅游强迫购物画出“法律标准像”。相关部门等可通过修订《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法律解释的方式,明确强迫购物的具体表现形式,尤其是列出“软强迫”的具体情形,拉出负面清单,进一步划清相关主体行为的底线和边界。在此基础上,明确监管部门对“软强迫”的取证规则与定性标准,进一步增强治理的针对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考虑到“软强迫”已经对现有的法律规定和监管工作产生了越来越强的规避效应,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升级监管手段将其纳入治理射程。给强迫购物画出“法律标准像”,能给相关部门提供更明确的执法依据,给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供更规范的自律指南,给游客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监督维权标准,能够对强迫购物行为进行全面而精准的打击,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旅游市场环境。

  唐山客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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