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罚!|强硬进入岳A片69

  羊城晚报讯 记者柳卓楠、通讯员穗仁宣报道:记者26日从广州市人大了解到,《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广州各级政府部门、职能部门、单位及个人在防治病媒生物(如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方面的职责,住户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违者罚款最高500元。住户在居住区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逾期不改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日前,针对社会关注的若干问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针对病媒生物出台决定

  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病媒生物(如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更是登革热、基孔肯雅热、鼠疫等传染病的重要传播媒介。近年来,随着广州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密度增加及气候条件变化,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复杂化,局部地区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疫情时有发生。

  今年广州市蚊媒传染病工作面临严峻挑战,11月广州市将举办第十五届全运会项目,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卫生防控压力大,亟需通过专项决定明确各方责任、规范防控流程。《决定》聚焦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小切口立法,旨在“治未病”,着重在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的前端发力。

  个人应该尽到这些责任

  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决定》倡导个人要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住户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住户要及时清理积水、废弃容器、堆积杂物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住所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等设施,种植植物应当及时清理积水,种养水养植物应当及时换水等。住户不得在居住区的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或者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逾期不改将处罚款

  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决定》规定,住户未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条件,在居住区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的,由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不少市民向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个别市民在城市市区内的居住区楼顶天台或巷子等公共区域饲养家畜家禽,不搞卫生导致蚊媒孳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针对此类行为,《决定》规定,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明确镇街每月开展大扫除

  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病媒生物消杀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关键环节,常态化防控与灵活防控相结合是《决定》保证病媒生物消杀效果的重要举措,控制住病媒生物就防得住疫情。在常态化防控方面,《决定》规定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巡查重点病媒生物孳生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消杀、病媒生物孳生地清理。

  在灵活防控方面,《决定》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加密频次开展病媒生物消杀行动。在病媒生物监测密度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病媒生物消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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