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指尖之累 政务App整合提速|538在线精品
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七大类突出问题,提出21条具体措施,其中“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部分直击“指尖形式主义”痛点,以“清理整合、严格建设、防止异化”为核心,为基层干部从“手机屏”中解放出来提供制度保障。
开展政务App“瘦身行动”
过去几年,多地为追求数字化政绩,盲目开发功能重叠的App。
例如,某县曾同时运行“政务通”“便民宝”“服务云”等5个App,却因功能雷同、数据孤岛,导致基层干部需要在不同平台间反复操作,重复录入相同信息。部分单位甚至将App活跃度与考核挂钩,导致干部被迫“白天跑业务,晚上刷数据”,严重影响实际工作推进。部分App界面设计混乱,老年人、视障人士难以使用,反而加剧了数字鸿沟。甚至有市民曾吐槽:“下载3个App才能办一件事,操作复杂还经常卡顿。”
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App,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一般不向下延伸到县级;现有多个政务App到基层的,需逐步清理压减整合。
各地区同步对县以下单位的政务App开展“瘦身行动”,避免“一个部门一个App”的碎片化现象。同时要求政务App的填表报数功能原则上通过省级平台统一报送,推动数据共享,实现同类材料“最多报一次”。市县级App需逐步与省级平台功能整合,打破“数据孤岛”,让基层从“重复填表”中解脱。
据悉,海南、重庆等地已试点“一表通”系统,基层数据填报量减少60%以上。
此外,《若干规定》还明确,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外,禁止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杜绝“为了留痕而留痕”的形式主义操作。
围绕政务App整合,《若干规定》同步推出多项配套措施,形成制度合力。
首先从源头管控建设权限。严格政务App立项审核,未经信息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新建。行业系统已建统一App的,须向地方开放权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禁止将App安装率、登录频次等作为考核指标,工作照片、视频上传等非必要要求一律取消。推动垂管系统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高频使用系统将率先实现数据共享。
破除“文山会海”
一天开三场调度会、下班前要交三份会议材料……此类现象在基层绝非个例。据某政府机关统计,仅一周就收到90余份红头文件,其中大量内容交叉重复,令基层疲于应付。“文山会海”及其伴生的繁复报表、重复留痕,正持续挤压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宝贵精力。
《若干规定》以“严控数量、提升质量”为核心,对文件会议进行全链条管理。
在文件管理方面,实行年度发文总量控制,超发需向上级书面说明,禁止以“白头文件”、便笺等形式规避监管;严格限定文件篇幅,除综合性文件外,专项工作文件不超过4000字,配套文件不得照搬上位文件内容。同时,强化政策一致性评估,避免层层加码。
在会议管理方面,推行“能并则并、能减则减”原则,综合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批准不得直达基层开会,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开会。参会人员严格按主题相关度划定,避免“层层陪会”,中央部门会议一般不要求市县以下单位参加。
此外,《若干规定》倡导“短实新”会风,地方党政“一把手”同场会议不重复讲话,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分组讨论会期不超过1.5天,切实压缩会议时间成本。
同时,《若干规定》强调“三个区分开来”,对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统筹把握,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督查检查考核“瘦身健体”
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督查满天飞”问题,《若干规定》从计划备案、方式优化、总量控制三方面入手,构建“瘦身健体”新机制。
严格计划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每年对地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合并、多部门联合开展,未经报备不得擅自启动。省级部门对市县乡三级实地督查每月不超过规定次数,防止“扎堆式”检查。改进考核方式,明确禁止将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标准,不得以领导批示、媒体刊发文章等作为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大幅压减,杜绝“千分制”“搭车考核”,严禁随意设置“一票否决”或签订责任状。严控总量频次,省市县三级统筹督查事项,避免多头重复;县以下单位考核由市县乡统一组织,其他单位不得单独开展。
文件亦对借调干部、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创建示范活动等基层痛点作出硬性规定:严禁上级机关从县以下单位借调干部,市以上单位借调需严格审批备案;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大幅压减创建示范活动,市县以下单位不得开展达标评比,杜绝“运动式”创建浪费资源。
北京商报记者 张茜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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