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不当使用“万能遥控器”或涉嫌违法|少妇人妻真实偷人精品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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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不当使用“万能遥控器”或涉嫌违法(百姓关注)

  轻轻一按,小区大门的闸杆便升起,不刷卡、不登记,也无需保安确认……近日,家住河北保定市的许女士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说,一名外卖员仅凭一个小遥控器对着直杆道闸一按,就进入了自家小区。“小区原本不允许外来电动车入内,这门禁还有什么用?”许女士心里打鼓。

  许女士提到的“遥控器”,并非用于日常生活中遥控电视、空调等家电,而是被称作“抬杆神器”“道闸神器”的“万能遥控器”。此类遥控器在特定条件下能复制信号、配对解码,控制小区道闸、停车场栏杆、商铺卷帘门、单位伸缩门乃至车库门,帮助使用者实现“开关自由”。

  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检索发现,不少店铺公开售卖此类遥控器,售价几元到上百元,被标注“道闸通用”“卷帘门专用”。记者以“抬杆神器”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综合排名第一的店铺销量破万。评论区里,“逃停车费神器”“小区随便进”的留言不在少数。

  按一下遥控器,就能让人畅通无阻,“万能遥控器”真的“万能”吗?记者下单购买了一款“最新版芯片、支持市面90%以上系统”的遥控器,并在门卫的配合下,先后在北京市内多个小区和停车场进行了测试。

  实测发现,这类遥控器并不是想象中的“一键通开”,需要在现场复制信号、激活设备才能使用。而且,这种遥控器只能针对部分固定频段的简易系统,对无人值守、依赖车牌识别或有线控制的道闸不起作用。

  尽管使用场景与卖家宣传有差距,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万能”,但其潜在隐患不容忽视。一个售价不高、获取方便的遥控器,如果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可能绕过门禁系统、闯入封闭场所,甚至为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

  生产、销售这种遥控器违法吗?对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表示,通常情况下,判断产品是否违法可以援引“技术中立”原则。如果此类“万能遥控器”的设计意图就是通过复制或解码信号绕过门禁系统、帮助使用者规避正常管理措施,超出技术中立的边界,就可能违法。

  宋亚辉认为,生产者面临两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是知识产权问题,门禁系统、电路解码装置通常受到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绕过这些技术的行为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二是责任问题,利用设备非法进入小区、车库,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如果设备生产者因提供工具,与直接侵权人共同构成侵权,那就需要依法承担责任。

  在销售环节,电商平台和卖家同样不能置身事外。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宋亚辉指出,平台不能以“只是中介”为由拒绝监管。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在销售违法产品,却没有及时采取下架、屏蔽等措施,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不少“万能遥控器”产品的主页看到了商家的“免责声明”,声称“该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均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供保安、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等使用”,并提示“违法破解、违规使用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均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这类声明可以替商家“免责”吗?

  对此,宋亚辉解释道:“如果商品本身有违法属性,这样声明不能免责。即便是在商品合法场景下,如果经营者没有对消费者进行明确提示,免责声明同样不具备效力。”在沟通过程中,店铺客服得知记者并非保安、物业人员、职业锁匠等相关从业者后,仍暗示“只要能复制保安遥控器”即可。

  针对“万能遥控器”,宋亚辉表示,生产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不能明知产品功能违法仍继续生产销售;销售者要严格甄别货源与用途,不得依赖所谓免责声明推脱责任;平台应切实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监管义务,及时巡检并下架违法产品;在技术层面,相关厂商应加强门禁系统的动态加密和升级迭代,从源头杜绝信号被复制的可能。专家提示,消费者即便“只是为了自己方便”,不当使用“万能遥控器”也可能构成侵权甚至违法,不宜心存侥幸。

  本报记者 史一棋

  (刘潇鸿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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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