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就业”,维权和寻岗可以无缝衔接|要玩就找老太婆

  中工快评丨“仲裁+就业”,维权和寻岗可以无缝衔接

  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据近日《工人日报》报道,云南省蒙自市某建材厂前员工李明因被拖欠3个月工资,向蒙自市人社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员在受理案件的同时,为他登记求职信息、匹配技能培训,不到一周,他便顺利入职新公司。自2024年以来,蒙自市人社局创新打造的“仲裁+就业”模式,已助力130余名劳动者实现“维权即转岗”。

  通常来说,走到劳动仲裁这一步,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劳动者大概率都不会留在原单位工作了。找到新的岗位,是不少劳动者寻求仲裁后,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不少劳动者都会在待业过程中感到焦虑。

  上述“仲裁+就业”模式的创新之处就在于,有关部门“往前多想了一步”,对劳动者可能遇到的问题作出了预判,让相关工作形成了联动,而不是简单的仲裁只管仲裁、就业只管就业。这不仅为相关劳动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也让服务劳动者的各项工作对接更加高效,帮扶更有针对性。

  现实中,有个别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求职者的筛选条件过于苛刻,不允许求职者有“职场空窗期”;有的拒绝录用有诉讼记录的劳动者,哪怕劳动者是权益受损的一方。这些做法极大损害了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也导致一些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损时,不得不忍气吞声,以免给自己未来的求职造成影响。从这个角度看,“仲裁+就业”的联动也是对用人单位这些不良行为的一种提醒,向用人单位传递了反就业歧视、保障就业公平的信号。这也是在以实际行动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保障,使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一些维权的底气和信心。

  “仲裁+就业”实现了维权与寻岗的无缝衔接。期待在护权益、促就业工作中,各地能有更多类似的好举措,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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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